咨询电话
0771-5515568

璟益时评

璟益普法 | 公司录用新员工时能否收取风险抵押金

2022-02-22

Jingyi Editorial 

全民普法 从你我做起

 


公司录用新员工时能否收取风险抵押金


案例:

阿俊高中毕业后和朋友去某公司应聘,公司提出要收取1000元抵押金。公司招聘人员同事还告诉阿俊,不愿意交风险抵押金就不录用。阿俊想知道,这种收取风险抵押金的行为合法吗?


璟益法析:

璟益律师非常肯定的告诉你,这样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企业在招录员工并与之签劳动合同时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风险抵押金。在本次案例中,阿俊应聘的公司要求阿俊交纳风险抵押金,否则就不录用,这实际上是对劳动者一种变相的要挟、强迫。不仅违背了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而且也违反了不得收取任何形式财物的法律规定,如果有公司在录用时收取了风险抵押金,劳动行政部门是可以对公司罚款的喔。

 


德 向 善   璟 益 求 精

璟益同行 共赢有道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西段665号前海人寿金融中心T1办公楼11层1105号
  • 0771-5515568
  • 17607719016
  • 0771-5515568
  • 1031694632@qq.com

网站地图腾云建站仅向商家提供技术服务 Copyright  ©  2021-   广西璟益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桂ICP备20210082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