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gyi Editorial
全民普法 从你我做起
用人单位可以强行调换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吗
案例:
叶某受聘于一家公司,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正式聘用叶某为公司的技术总监”。近期,公司在没有任何理由且没有沟通的情况下将叶某降职。叶某与公司多次协商无果,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诉。公司可以随便调换叶某的职位吗?
璟益法析:
首先,叶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在没有法定的变更事由,也没有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下,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合同的内容。而且工作职位是劳动合同中十分重要的版块,对其更改可以视为对合同的变更。本案中,这家公司在没有任何事由,也没有与叶某协商的情况下,擅自变更了叶某的工作岗位,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璟益律师提醒您,不少不良公司会利用员工对于法律常识欠缺的漏洞而损害员工的应得权益,所以我们一定的知法懂法,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崇 德 向 善 璟 益 求 精
璟益同行 共赢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