锵锵锵——都说初春三月春光好,维权曝光少不了,在这个季节里,大家除了关注好看的风景之外,3·15也是民生热点之一。在网购占据我们生活中大部分消费方式的今天,璟益律师今天也借着这个热点,用对话问答的方式,聊聊有关网购维权的相关知识吧。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如果您不小心网购到质量有瑕疵的商品,可以要求商家退货、退换或者修理等,以及要求适当的违约赔偿。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若网购到假冒伪劣商品,可以与商家协商要求经营者返还货款,赔偿其价款三倍的损失。如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则赔偿五百元。
(这里需要注意一点,本着谁提出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商家拒绝承认,买家就需要申请鉴定,出具鉴定报告,不然维权进程可能会因双方僵持而停滞不前喔)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快递公司基于自身过错,如未妥善保管致快递丢失或者被他人冒领等,造成快递毁损、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可能很多读者会问一个问题,快递放在某地,自己还没拿到手就遗失了,这个怎么办呢?
这个有需要注意的知识点,如果是消费者指定了放置地点,快递遗失快递公司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但如果快递员在没有与消费者沟通的情况下擅自存放,这个就属于快递公司的过失,可以直接和快递公司协商或者让商家介入代为处理。
网购产品及线下购买产品“7日”、“15日”退换和“三包有效期”的具体含义?
A: 7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15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为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商品。
HOW TO BETTER SAFEGUARD RIGHTS
首先,直接的方法就是与商家和平台沟通;其次,如果我们和商家协商无果,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或登录消费者协会官网反映情况;在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同时,还可以向当地的工商部门或质检部门投诉;如果商家拒绝沟通协商,还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我们还要特别注意,我们一定要有证据留存意识。
如果真的遇到不良商家,我们一定要采取合法维权的手段,并做好以下几点:
保存证据
包括但不限于购货发票或购货凭证、双方交涉的聊天记录、邮件、信函或有关部门的质量鉴定书等等。如若因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导致人身、财产伤害,保护好事发现场,可采取拍照、录像或留下证人、证词等。
收集信息
快速收集或索要经营者的姓名、电话号码、工作牌号、地址、邮政编码等,以保证能够找到对方,以确保在向有关部门投诉时可以做到事实准确、条理清晰。
及时维权
如果与商家或平台交涉不成,应马上向消协或工商部门投诉,不要拖延时间,以防止超过“三包”期限。
崇 德 向 善 璟 益 求 精
璟益同行 共赢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