璟益律师近期其实收到很多关于借贷纠纷的案件委托,产生纠纷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几个:
借款文书不规范
借款人丧失还款能力
借款人拒不还款
等等等等......
当然现实的情况只会比我上面说的更复杂,但是在众多的原因里,有一部分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比如借款时不写借条,写了借条但是不规范导致维权困难的情况简直随处可见。
很多当事人在会谈的时候都十分懊悔,当初好心给别人借钱,为什么现在会弄得这么费心费力?所以!
璟益律师今天来科普啦
一份“靠谱”的合同到底应该具备什么内容呢?
快点拿小本本记好,璟益课堂开课啦。
借款合同中的主要条款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
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人使用借款的特定范围,是贷款方决定是否贷款、贷款数量、期限长短、利率高低的重要依据,借款人必须如实填写,并且借款人只能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能移作他用。
借款金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而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没有数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就无法确定,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
借款期限是指贷款人同意让借款人使用借款的期限。当事人双方一般根据借款的种类、用途、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借给能力等因素商议确定借款期限。
贷款实行“有借有还、谁借谁还”的原则。在借款合同中,应明确在合同期限届满时是一次性偿还借款,还是分期偿还借款,是本息一次性偿还,还是本息分别偿还。
保证条款是借款合同保障贷款人实现债权的重要约定。对借款合同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因此,担保贷款的种类有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借款合同的担保,当事人既可以采用由借、贷、担保三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签订担保借款合同的形式,也可采用由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中签字,并同时向贷款方出具书面还款保证书的形式。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对于督促当事人及时、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保护当事人权益有重要意义,因此,也是合同的主要条款。
除上述主要合同条款外,借款合同当事人还可以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条款、争议的解决方式、通知和送达条款以及当事人双方商订的其他条款等。
璟益结语
当然啦!很重要的就是,一定要准确书写借条上的出借人、借款人姓名,避免同音不同字,并准确书写双方身份证号码。如果是公司借款,还应当关注公司是否在工商部门注销、公司准确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名称。以免发生纠纷后,当事人身份不明确的情况。
而且一定要保证借款合同的保存,小心损坏或者丢失喔!
不过如果涉及到金额比较大的借款合同或者拿不准主意的话,璟益律师这边还是建议您委托律师处理吧,借款本是好意,但如果因为不规范而给自己造成麻烦就得不偿失啦,毕竟只有专业手段才能让你的风险降低,千万不要等事情发生了才后悔莫及,做到从源头规避风险,才是更好的生财之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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