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gyi Editorial
全民普法 从你我做起
刑讯逼供取得的证据合法吗?
案例:
王某是某市公安局的刑警。一次,该市公安局打掉一个盗窃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人。审讯时,这些人顽固抵抗拒不招供,王某一怒之下,随手抓起门边的一根木棍,对着前排的人一顿暴打,这些人撑不住便全部交代了全部罪行,后排的人见此情景害怕被打也全部招供。那么 ,王某的行为合法吗?
璟益法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刑事诉讼法》还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本案中,王某殴打犯罪嫌疑人而取得的证据是通过非法程序得到的,该项证据极有可能属于非法证据,没有法律效力,最后将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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